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、捆綁、殘害、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,給家庭成員的身體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。持續性、經常性的家庭暴力,構成虐待。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間、父母子女間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。但是大部分人其實對于家庭暴力的形式沒有具體的認知,因此,接下來由東莞婚姻情感心理咨詢機構為大家進行簡單地介紹吧。
家庭暴力的形式:
一、身體暴力。加害人通過毆打或捆綁受害人,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產生恐懼的行為;
二、語言暴力。加害人以語言威脅恐嚇、惡意誹謗、辱罵、使用傷害自尊的語言,從而引起受害人痛苦。
三、性暴力。加害人強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、恐懼、抵觸的方式接受性行為,或殘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為;
四、冷暴力。主要是通過減少甚至停止夫妻之間的語言交流,對其進行精神折磨。冷暴力是一種比身體暴力更為嚴酷的精神虐待,這種傷人不見血的傷害更讓人感到窒息與失望,受害人往往容易精神惶恐,失去理智,絕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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